试验设备标准中的共性问题
发表时间:2018-07-23浏览次数:
环境试验设备设计、生产的依据是环境试验方法,随着生产力的进步、国民经济的发展,环境试验方法的日臻丰富,相应的环境试验设备亦随之日益增多。为了使环境试验能可靠、持续地得到实施,这就需要有质量上乘,性能合格的试验设备,而要达到这一要求,就需有一个统一衡量试验设备尺度即环境试验设备标准,以及环境试验设备基本参数检定标准。
设备标准中的共性问题
1)适用范围
在上述的九项标准中都明确规定了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环境试验设备的所有厂家,对该标准所对应的产品在作出厂检验、型式检验、质量监督检验时作为依据。
2)适应性
按设备标准检测合格的产品,其性能要符合相对应的环境试验方法标准中对试验设备的要求,按其检验要求检测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
3)操作性
设备标准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基本能得到贯彻执行。同时,该类标准在设备制造厂也应用较多。
4)修订设备标准的不足之处
九项设备标准起草于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工农业及其他待业的发展和需求,修订设备标准是必须的。
方法标准的几个共同问题
1)标准适用范围:在六项方法标准中明确规定了该类标准是环境试验设备在进行周期检定时检定项目的确定,检测仪器的选用,以及检定条件、测试点数量、布点位置、检定步骤、数据处理及检定结果等内容的执行依据。
2)适应性:按方法标准检测合格的设备,可在规定期限内继续进行相关的环境试验。
3)操作性:本类标准在环境试验设备使用单位应用居多,试验设备生产厂应用为少。
3、贯彻执行过程中的几个注意点:
1)各分标准使用时应与总则一起使用。
2)对于复合试验设备的周期检定要若干分标准及总则一起使用
3)检定条件:由总则规定,其内容与设备标准相一致。
4)负载要求:由总则规定,其内容按设备标准GB11158中规定保持一致。